2、蓋樓房要建防空地下室?!度嗣穹揽辗ā芬幎ǎ骸俺鞘行陆裼媒ㄖ?,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修建戰時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?!?/div>
國家規定:一類重點防護城市(省會城市),新建10層以上或基礎埋深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,應按地面首層建筑面積修建防空地下室,新建其他民用建筑,地面總建筑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,按地面建筑面積4-5%集中修建防空地下室;新建居民小區、開發區和重要經濟目標區民用建筑,按一次性規劃地面總建筑 面積的4-5%集中修建防空地下室。
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,是提高城市防空抗毀能力,保存戰爭潛力和有生力量的需要。防空地下室的基本 功能,是防御敵人的突然空襲,保護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。防空地下室能利用上層建筑物的防護能力,對航彈的直接命中和早期核輻射、核沉降都有較好的防護效 果。防空地下室還可以為堅守城市的部隊、民兵機動和前運后送,打地道戰、街壘戰、巷戰提供工程依托,成為城市防衛作戰工程保障的重要補充。修建防空地下 室,對奪取城市防空襲斗爭和城市防衛作戰的勝利,都將起到重要作用。另外,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,也是增強樓房穩定性、提高地面建筑防災抗毀能力以 及增加樓房使用面積、節省地皮的需要。
3、人防工程不同于普通地下室。普通地下室是為穩定地上建筑物或實現某種用途而建的,沒有 防護等級要求。防空地下室是根據人防工程防護要求專門設計的。其區別有:
(1)人防地下室頂板、側墻、地板都比普通地下室更厚實、堅固,除承重外還有一定 抗沖擊波和常規炸彈爆轟波的能力。
(2)人防地下室結構密閉,有濾毒通風設備,有防化學、
生物戰劑的設備和能力,而普通地下室沒有。
(3)人防地下室有室外安全進出口,普通地下室沒有。
(4)人防地下室的防震能力要比普通地下室好。戰時對普通地下室進行必要的加固、改造,也可使其具有一定的防護效能。
4、居民應愛護人防工程、保護人防設施。《人民防空法》規定:“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破壞、侵占人民防空設施”和“不得進行影響人防工程使用或者降低防護能力的作業”。居民應了解人防工程、設施 在防空防災中的重要作用,并關心人防工程設施的完好維護情況,做到:
(1)不向人防工程中排放廢氣、廢水、廢渣等;
(2)不在人防工程中生產、儲存易 燃、易爆、有毒及放射性、腐蝕性物品。
(3)不堵塞工程出入口、通風口,不私自拆除使用、搬遷人防警報設備。平時人防工程的使用者要承擔在規定時間內完成 平戰轉換的任務。不占用或混用人防通信頻率和防空警報信號,不濫用人防標志。
(4)發現有損壞人防設施的行為,要立即制止并報告人防等部門。
5、現代空襲條件下城市相對安全的地方。由于現代空襲主要是精確打擊重要軍事、政治、經濟目標,所以相對安全的地方可能是:
(1)純粹的寺廟、教堂、醫院、幼兒園、學校、農場、公園、普通平房居民區等。
(2)重要目標100-200米以外的地方;郊區、鄉村、山區;次生災害有能危及到的上風、
上水方向;煤氣站、貯油罐及危險品倉庫1000米以 外的地方。
(3)人防工程內及疏散地域。
6、人民防空建設項目的審批權限。大型建設項目由國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審批;中、小型建設項目由省、市、自治區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審批;零星項目由人民防空重點城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審批。
7、應建防空地下室建設項目的審批程序。 對應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設項目,未經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審核批準,建設、消防等部門不能辦理相關手續。確因地質條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項目,由人民防空主 管部門審核批準后,按規定繳納易地建設費,具體收費標準由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、人防主管部門按照當地防空地下室的造價制定。除國 家規定的減免項目外,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批準減免易地建設費。